5.2保冷计算


5.2.1保冷计算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保冷计算参数。当无特殊工艺要求时,保冷厚度应采用本规范公式(5.3.3-1)计算,双层时应采用本规范公式(5.3.4-1)计算,并应用经济厚度调整。
5.2.2用经济厚度计算的保冷厚度应用防结露厚度校核。


条文说明

5.2保冷计算
5.2.1 本条系修改条文。保冷计算的基本原则保持不变,但明确说明保冷厚度计算原则是采用不会结露的“允许冷损失量”下的厚度,并用经济厚度进行校核和调整。保冷厚度计算原则与国内传统规定有较大区别,主要不仅仅用“防结露”这一个条件定厚度。
    这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,各地相对湿度差别很大,环境温度Ta与露点温度Td的温差最大为20.9℃,最小为1.7℃,如按现行国家标准《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》GB/T 8175第6.6.2条规定,保冷厚度计算以控制保冷层外表面温度Ts为露点温度加1℃~3℃的方法,在潮湿地区如腾冲,环境温度Ta为25.4℃,露点温度Td为23.7℃,露点温度加1.7℃代入厚度计算公式 时,由于分母为0,厚度会出现∞,这显然离经济合理目标太远,故本规范不把露点温度加1℃~3℃作为保冷厚度的唯一原则,而是采用不会结露的“允许冷损失量”下的厚度,并用经济厚度进行校核和调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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